常见问题解答
您当前位置:
主页»新闻动态»

四川省消委会再发定制家具消费提示:消费者签字确认≠商家免责

时间:2025-11-05 08:46:15 浏览量:1

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(记者刘铭)继发布《家具定制货不对板 四川省消委:消费者有权拒绝验收》的川省消费提示后,8月4日,消委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再次发布定制家具消费提示:消费者签字确认≠商家免责家。发定费提费

近期,制家责成都市消费者邓女士(化名)向四川省消委会投诉称,具消家免自己定制的示消≠商一组衣柜因为尺寸错误,安装时高度过高、签字确柜体与墙壁间隙太大,川省柜门款式与效果图也完全不一样,消委但商家以“消费者签字确认图纸”为由只愿意赔偿1000元,发定费提费重做则需再次付款。制家责经调解,具消家免商家同意按照实际尺寸重新下单并加急完成安装。示消≠商

四川省消委会顾问律师时莉表示,签字确消费者签字确认不是川省商家规避责任的借口,因为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十六条“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,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”的规定,经过消费者签字确认的图纸或效果图属于定制合同的一部分,商家有责任与义务严格按照图纸或效果图进行设计和制作,不得擅自更改,否则商家应当向消费者承担修理、重作、减少报酬、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
另外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四条规定: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,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、当事人约定退货,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、修理等义务。”也就是说,如果商家提供的产品因为设计缺陷、测量失误等,导致最终安装效果不符合国家、行业产品质量标准的,即使消费者在设计图纸上签字,商家也要承担责任。

时莉表示,商家是家具定制的承揽方,应当具备专业性,这是一般消费者不具备的,商家应当以自身的专业知识指导消费者并给出合理建议和必要提示,并对定制产品负责。因此,即使消费者签字确认了相关图纸、尺寸数据等,也不能成为商家免责的借口。

为了确保有效维权,四川省消委会顾问律师谢文强同时提醒消费者,注意保管好商家主体信息、相关品牌授权或经营权等凭证、商家的宣传资料、书面合同、效果图(作为合同附件并加盖公章)以及付款凭证等。

责任编辑:游婕上一条:山东省消协走进企业开展消费体验和维权调研下一条: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|“坑老”骗术套路多?宁波市消保委来支招
产品中心
服务
产品
企业文化
荣誉资质
荣誉资质
专业团队
新闻动态
公司新闻
行业动态
常见问题解答
关于我们
公司简介
联系我们
联系我们
TEL

020-123456789

邮箱:admin@aa.com
手机:020-123456789
地址: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
Copyright © 2002-2017 广西南宁地板商城南宁PVC地板塑胶地板亚麻地板运动地板橡胶地板
友情链接: 浙江永康开展专项检查 查扣不合格家用燃气灶具614件  河北:书写区域质量提升精彩篇章  年初一到年初七!粤式“年味”利是封,祝你龙年行大运  上海:10月9日起受理第四届进博会进口特殊食品临时许可  浙江永康开展专项检查 查扣不合格家用燃气灶具614件  青阳县庙前镇:端午粽飘香 志愿暖人心  2024三角生鱼美食文化嘉年华开幕  讲好广东农机装备故事——盘点那些水稻收割神器  河北:书写区域质量提升精彩篇章  八大任务!广东林业系统实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